关于规范中心开票的通知 通 知 各版权申请者及代理机构:即日起,申请人已经取得浙江版权服务中心开具的登记服务费普通发票的,不支持以“改为专用发票”为理由修改历史发票。需要申请专用发票的,请在提交登记申请时,及时告知浙江版权服务中心作品登记部,否则默认开具普通发票。联系电话:0571-85062879,0571-88137600。 浙江版权服务中心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