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版权登记服务费是多少?
答:作品自愿登记服务费收费标准:
作品自愿登记服务费费用:150/件;
转让变更登记:150/件;
补办证书:150/件;
调档费:50/件。
2.怎么申领发票?
答:无需主动申请。电子发票(如无特殊要求,默认普票)会在作品终审通过后,于制证环节开具并直接发至预留的电子邮箱。
3.登记不成功,登记服务费可以退吗?
申请人自愿终止、超时未修改或经审核该作品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登记服务费费用将按流程安排原路退回(一般每周五统一操作退回,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则顺延)。
4.申请后多久可以领取证书?
答:申请材料完整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作品登记核查工作,领取证书。电子材料需修改的,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并提交,具体参见 帮助中心→登记流程图
5.作品线上提交不了怎么办?
答:在线联系工作人员
(注:如有不懂电脑操作者可来到办公地点由工作人员进行指导,但也需申请者本人进行操作)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通中心C座303室
联系电话:0571-850628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具体参见 帮助中心→常见登记情况材料清单
7.申请材料怎么填写?
答:具体参见 版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除外)→作品自愿登记平台操作说明
8.作品登记证书效力?
答:我国著作权登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著作权登记证书仅是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
9.浙江省版权局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和国家版权局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的效力区别?
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10.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答:浙江省版权局不受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如有申请需要,联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11.作品登记公示的更新情况?
答:浙江省版权保护与服务网【登记公告】栏目每月公示上月作品登记信息。
12.著作权保护期限?
答:人身权: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法律永久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财产权: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具体规定见《著作权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13.作品登记流程?
答:详见 版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除外)→作品自愿登记平台操作说明 或 帮助中心→登记流程图
14.如何领取证书?
答:(1)线上同意免责协议后,以邮寄方式发放(邮费由申请人自付);(2)到浙江版权服务中心作品登记办公室领取。
15.证书内容有哪些?
答:登记号,作品/制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时间,首次出版/制作日期,申请人,审核单位,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