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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 企业”及“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2021年度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中在版权登记与保护、宣传与推广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肯定,浙江省版权协会将开展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及“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评比活动,以促进我省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版权协会

二、协办单位

    浙江版权服务中心

、推荐条件

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致力于发展壮大我省的版权事业和产业,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成效显著,如作品登记量、转化成果

(二)处于行业前列,在行业中有重大影响,对我省版权产业的发展或行业版权工作具有明显推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广泛的公众认可度、媒体关注度;

(三)在版权产业的某个方面采用了创新性的技术或理念,对版权产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和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四)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竞争发展能力。

2021年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个人所在会员单位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全面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已缴清2021年度及之前会费;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为协会及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3、为协会活动的开展提供帮助与服务;

4、自身无侵权盗版行为;

5、保护版权、打击侵权盗版措施得力,在打击盗版、维权方面有一定的成果;

6、积极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7、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

8、有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配备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9、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机制,员工具备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版权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创新;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四)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在版权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推荐办法

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可通过自荐、版权相关单位推荐、社会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2021年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以会员单位推荐再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程序

(一)协会设立评审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及参评者申请材料的接收与整理,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浙江版权服务中心负责;

(二)推荐材料通过评审办公室的资格审查后,确认参评名单,报送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理事会员单位参与初评;

(三)初评结果报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大家投票情况进行复审。评审委员会由协会秘书处及协会副会长单位、其他省内权威专家、政府主管部门等组成;

(四)最终名单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10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壹万元整。

(二)2021年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壹仟元整;

、材料报送

各组织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相关评选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至浙江版权服务中心。

送地址:浙江省拱墅区万通中心C座303室

联系人:宁丹,0571-85782599(兼传真)

手机号:18057174934;邮箱:3153759545@qq.com

特此通知。


浙江省版权协会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2021年浙江省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推荐活动推荐表.docx

附件2:2021年浙江省版权协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