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童装版权纠纷,织里这样做→
来源:织里城事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童装版权的案件中,首次采用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为童装版权纠纷提供了一条快速维权新途径。该工作由吴兴区新闻出版局、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吴兴区人民法院织南人民法庭和吴兴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等部门协同推进,旨在解决当前童装版权保护的痛点和难点,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供更加高效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此背景下,吴兴区版权保护司法行政机关跨部门联合创立“诉前行为保全”工作协同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维权方式,将童装侵权盗版纠纷调解从一般的三至六个月缩短为48小时以内,最大限度防止侵权行为扩大,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制度的引入,为版权纠纷的快速处置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 在本案中,被侵权人是一家织里本地知名的童装生产与销售企业,享有登记号“浙作登字11-2023-F-42314号”作品名称“彩鲤探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人织里本地某贸易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印有“彩鲤探春”美术作品的服装,涉嫌侵犯著作权。由于涉及冬款拜年服等季节性较强的服装,网络销售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如不及时制止被控侵权行为,会挤占权利人的市场份额,造成权利人损失的扩大。因此,被侵权人向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责令侵权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侵权人系“彩鲤探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侵权公司正在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在举行听证会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在立案第2日即裁定侵权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印有案涉“彩鲤探春”美术作品的服装,效力维持至案涉争议裁判生效之日止。 下一步,织里镇将联合吴兴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诉前行为保全”童装版权纠纷快速维权创新试点工作。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童装版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同时,还将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操作流程,提升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