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警示教育月启动后主动投案第一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上传时间:2019年5月17日
“我过来把我的问题交代清楚。”5月10日上午9:32,浙江衢州市供销社副主任高金坚来到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边说边从随身的黑色公文包中掏出整整齐齐的一叠现金和一张银行卡。
这是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浙江首个主动投案的处级领导干部。
“由于以前自己对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重视不够,党章党规意识淡薄,法律法规意识淡化,严重丧失党性原则,工作中不是执政为民,而是以权谋私,致使自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问题越积越大。”高金坚在谈话中,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懊悔不迭,并坦陈自己一度存在侥幸心理,心存妄想,以为不会被发现。
“事实上,高金坚的违纪违法行为已在组织掌握中。”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刘诗钢介绍说。今年3月底开始,衢州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对市民政局进行巡察,并延伸检查市老龄办及“三助”爱心协会。巡察发现,高金坚在担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老龄办副主任、“三助”爱心协会副会长兼法人代表期间,可能存在着优亲厚友问题并涉嫌侵吞公款。因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金额巨大,市委第三巡察组提请市纪委市监委联系市民政局的第二监督检查室提前介入,联动分析研究,形成合力。随后,市委巡察办将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市监委。
当前,浙江全省正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衢州贯彻省委有关部署,在全市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了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雨土,常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土木及常山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顾建华等近年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警钟》、编印《忏悔录》发放给各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各单位。省纪委的《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中,也包含熊雨土、甘土木、顾建华违纪违法案例。市供销社组织对警示教育片及《忏悔录》进行集中观看学习。
“在观看后,我也谈了观后感。”事实上,警示教育对高金坚的触动远比他当时发言所体现的还要大,“剖析的三个对象,我以前在常山工作时就熟悉。熊雨土是我在常山县委党校任教时曾经的学员,顾建华是我在常山县委办时的同事、同一班子成员,甘土木是我高中同学。他们的人生经历以及后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思想根源和变质轨迹,与自己是何其相似!”
这些鲜活的案例,使高金坚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观看中,高金坚注意到片中有一个细节,提到甘土木投案自首,并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所犯错误,真心悔罪,积极退赃,市纪委市监委依纪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理,法院审判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片中的细节直接触动了我,让我意识到对抗组织只是徒劳,只有主动投案自首,向组织彻底坦白交代,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高金坚决定不再逃避,于是便有了开头高金坚手捧15万余元现金及银行卡主动投案、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那一幕。
高金坚的例子在衢州绝非个案。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间,全市已有29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高金坚的主动投案,是受警示教育月活动的直接感召,同时也是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打虎拍蝇震慑、巡察利剑威慑、警示教育警慑作用日益提升的必然结果。”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腐败分子来说,认清形势、尽早回头,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及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浙江省纪委监委 颜新文 吴晓夏
编辑: 应波